各二级校友组织:
2015年10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发文批准我校筹备校友会,2016年3月26日,我校召开校友会社团批准成立大会,并于同年6月获得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准予社会团体登记决定书》(沪民社登【2016】0229号)成为具有独立法人的社会团体。2021年3月,我校校友会召开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从2016年起,我校校友会每年都要接受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年报年检。因此,各二级校友组织作为我校校友会的分支,也要根据各自章程做好2021年校友分会理事会的相关工作:
1.召开1—2次理事会:11月26日
(1)根据章程规定的参会人数方能召开,如有理事变更、重要事项等需表决的,要按照章程规定的人数表决方有效。
(2)理事会召开时,各位理事需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校友会会员登记表》(附件一),同时,做好《二级校友组织理事通讯录》(附件二)更新,理事会结束后,都需报备校友会。
(3)理事会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议程,如有理事变更(增补、退出)及重大决议等议程,需制作会议决议和纪要,由出席理事当场审阅、签名,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二级校友组织负责人备案表》(附件三)、《上海师范大学二级校友组织理事变更情况表》(附件四)。
2.做好相关信息报送:11月26日
(1)校友分会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2)返校及重要校友来访的信息,填写《学院返校校友信息汇总表》(附件五)
(3)年内新联系和挖掘的校友信息(不含当年毕业生),填写《学院新联系校友通讯录》(附件六)
(4)全年走访校友、校友来校开设讲座、报告、参与活动的情况统计;赴校友企业实习、实践活动的情况统计;校友捐赠情况统计。填写《学院各类校友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七)
(5)鼓励校友积极向《上海师范大学校报》(每月两期,投稿邮箱:shsdb@shnu.edu.cn)、校友专刊《学思湖》(每年6月、12月各一期,投稿邮箱:xuesihushnu@163.com)
(注:以下附件请至校友会网站下载)
附件二:《上海师范大学二级校友组织校友理事通讯录》.xlsx
附件四:《上海师范大学二级校友组织理事变更情况表》.docx
材料报送邮箱:xyh@shnu.edu.cn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64322622
上海师范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