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法政学院】我校曹志龙校友受邀回校给在校学弟学妹做讲座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21-11-17动态浏览次数:281

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上海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东方大律师、上海师范大学校友曹志龙律师为哲学与法政学院的研究生同学们带来《民法典背景下的法律风险防范——暨民法典对依法治企的重大影响》讲座。

本次讲座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法律硕士中心主任环建芬副教授主持。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晓明律师和上海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校友联络人刘振宇副教授和百余名上师法学学子参与其中。

作为本次的主讲人,曹志龙律师用自己幽默风趣的语言和特别身份——上海师范大学校友——迅速们拉近了和同学们的距离。《黄帝内经》有云:“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思维,对于法律人的成长来说,十分重要。通过分享日本学者稻盛和夫“思维方程式”,将法学生应当具备的四个思维——政治思维、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法律思维——整合在一起指导实践。所有的改变,都是从思维方式及思维要素的改变开始。思维方式往往决定了结果。王阳明先生强调:“知行合一致良知”。思维方式的改变,需要和实践的积累相互促进。对于法科学生来说,只有注重案例学习,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民法典》中的规范,从总则到合同,从侵权责任到商事合规,在那一个个鲜活的真实案例之中,呈现出别样的景致。此即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讲座之后,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与曹志龙律师在文科实验楼807就专业建设、党务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事项展开深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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