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9-12-23动态浏览次数:593


各二级校友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校友工作的服务与管理水平,助力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现决定开展2019年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校友工作先进集体”、“校友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各二级校友组织(含学院、行业、地方校友组织)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各二级校友组织从事校友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热心校友工作师生、校友。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人员分工明确,高度重视校友工作,理念先进;

2.服务校友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较高,成效显著;

3.有效建设和完善本单位校友信息网络;

4.充分开展各类形式的校友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与桥梁;

5.将校友工作与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生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

6.积极主动开展对外联络,整合各类资源及优势,着力提高母校影响力;

7.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和活动组织;

8.受到校友、师生的广泛好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心校友工作,积极联络校友、主动组织校友活动;

2.富有创新意识,能围绕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校友工作,拓展校友资源;

3.关心学校的学科发展、学生培养、社会服务等;

4.受到校友、师生的广泛好评。

四、  材料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校友组织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由各二级校友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每个二级校友组织限推荐1—2

(三)拟申报校友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需填写相应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校友组织于2020220前填写申报表,并由二级校友组织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学院校友组织需加盖学院章)一式两份送至校友会(行政楼1203),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hnuxiaoyouhui@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学院或行业或地方)校友会校友工作先进奖申报材料”。联系人:李莉,电话:64322622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学院).docx

      上海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行业/地方).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校友会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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